公告事項
1.地點:本校體育館前之指定地點。
2.場地使用時間:113年06月01日11時至17時。
3.販售商品:鮮花、花束等。
4.開放設置家數:3家
5.場地使用完畢應回復原狀(廢棄物等應自行運棄)。
6.登記時間:113年05月01日起至113年05月15日17時0分止。
7.如登記家數超過3家,則於113年5月16日上午9時抽出正取3家,備取2家。
8.正取廠商須於5月17日17時前至校出納組繳交場地費600元,未於上開期限前繳費者,則由備取廠商遞補。
9.意者請於登記期間內填寫附表至總務處事務組登記。